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切实发挥好共青团服务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等六方面功能。通过该制度推动第二课堂活动的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学校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整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主要采用“4+1”工作机制:4指“四个体系”,分别为“课程项目体系、记录评价体系、数据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1指“一个产品”,即“第二课堂成绩单”。本着忠于事实、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联系共青团工作和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财务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团委。领导小组负责制度制定、资源统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运行、学分认定、档案管理、社会推广等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在学院、班级、社团遴选负责人,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定期开展工作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运转有力的工作队伍;规范第二课堂课程的发布审核流程,对记录、审核、评价、反馈、申诉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便捷、透明、公平、公开。
第三章 课程项目
第六条 课程项目是“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基础,设计上基于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责,本质上是对第二课堂的分类整合和体系构建。分为思想成长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文体与创新创业竞赛类、党团学经历与技能培训类等五大类。
(1)思想成长类: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寒暑期社会实践类:主要记载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岗位见习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
(3)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主要记载学生完成体质健康测试,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文体与创新创业竞赛类: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5)党团学经历和技能培训类:主要记载在校内党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社会工作履历和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相关培训。
第七条 第二课堂课程管理主要通过信息系统运行,按照学院、学校两级审批方式实施,原则上课程项目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学院和相关学生组织负责申报。第二课堂课程举办时间、指导教师和人数规模等应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规定。
第四章 记录评价
第八条 记录评价是“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核心。“第二课堂成绩单”共设10学分,1学分折算10积分。凡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且“思想成长类”课程至少获得1学分,其他类课程至少获得0.5学分,方可向学校申请毕业(“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办法见附件1)。
第五章 数据管理
第十条 信息系统是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实施手段,是记录、评价、审核学生参与第二课堂课程情况的主要平台,是学校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课程进行全面记录,通过大数据分析、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培养的重要途径。第二课堂信息系统服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 学生可通过信息系统知晓、选择、申报、反馈第二课堂课程及实施情况,打印本人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相关管理部门可进行课程发布、课程管理、课程反馈,监督、考核、评价、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课程情况,并可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调整第二课堂课程的实施方式;社会用人单位可通过专门的学生信息查证入口,为在招聘用人中选择学生、评价学生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章 工作运行
第十二条 运行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保障,通过横向沟通、纵向分工,建立“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审查”的完整工作闭环。
(1)有制度: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制度规范和操作细则,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2)有人员:通过在院系、学生组织设立专门负责人的方式,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分工,并进行专门的业务能力和系统操作培训,建立运转有力的工作队伍。
(3)有机制:规范课程的发布审核流程,坚持“谁发布,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记录、审核、评价、反馈、申诉的各个环节,做到便捷、透明、公平、公开。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产品。最终为学生形成一张“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工作的目标所在。成绩单的设计坚持以学生需求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强调客观性、价值性、简便性,对学生在第二课堂的表现进行权威认证,对学生表现出的综合能力素质进行全面反映。
(1)统一名称:成绩单名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
(2)规范要素: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项目类别(即课程体系)、项目名称、项目时间、项目属性或级别、项目评价、项目认证等7个方面。
(3)注重使用:面向校内外,多渠道加强“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内容宣传、理念传播、用途推广,提高学生的应用率和用人单位的认可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1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始实施,其他年级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淮南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1:淮南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淮南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特制定“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体系包括思想成长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文体与创新创业竞赛类、党团学经历与技能培训类等五大类。
第三条 凡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折算10积分。“思想成长类”课程至少获得1学分,其他类课程至少获得0.5学分。学生原则上应在第三学年结束时修完第二课堂学分,且原则上每学期修完的第二课堂学分不低于1学分。
第四条 淮南师范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参照表(讨论稿)
1、思想成长类
课程内容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积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党校学习 | 党员培训 | 5 | 学院分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 3 | 学院分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学生骨干培训或团校学习、主题团日活动 | 团中央组织 | 10 | 校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团省委组织 | 8 | 校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学校组织 | 5 | 学院分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学院组织 | 3 | 学院分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参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 团中央组织 | 10 | 校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团省委组织 | 8 | 校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学校组织 | 5 | 学院分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学院组织 | 3 | 学院分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
参加其他相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心理讲座等。 | 各级组织 | 1 | 学院分团委 | 结业证书或证明 |
2、社会实践类
课程内容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积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寒暑期自主参加实践 | 2 | 学院分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
寒暑期参加社会实践团队 | 院级 | 3 | 学院分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
校级 | 5 | 学院分团委 | |||
省级 | 8 | 校团委 | |||
国家级 | 10 | 校团委 | |||
寒暑期社会实践中个人获得表彰
| 国家级 | 10 | 校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集体受到表彰的,其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增加积分 |
省级 | 8 | 校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
校级 | 5 | 学院分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
院级 | 3 | 学院分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
寒暑期积极参加经校团委认定的重点志愿服务项目 | 3 | 学院分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如获得表彰,参照上述第2条规定执行 | |
自主参加返乡实践 | 2 | 学院分团委 | 调研报告或证明 | 被评为优秀调研报告的,参照上述第1条执行,每位学生每年不超过两篇 | |
学生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并维持运行一年以上的 | 10 | 校团委 | 证明材料 | ||
注册青年 | 5 | 学院分团委 | 证明材料 | ||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及其他公益活动 | 1 | 学院分团委 | 证明材料 |
3、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类
课程内容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积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校园文化活动参与 | 校级(市级) | 人文社科 | 1 | 活动主办部门 | 活动签到 | |
创新创业 | 1 | |||||
文化艺术 | 1 | |||||
体育竞技 | 1 | |||||
院级 | 人文社科 | 1 | 活动主办部门 | |||
创新创业 | 1 | |||||
文化艺术 | 1 | |||||
体育竞技 | 1 | |||||
在校期间出国出境或到国内其他高校交换学习 | 每学期 | 4 | 学院分团委 | 相关材料 | ||
社团活动 | 加入学校批准成立并注册的学生社团一年(含一年)以上,参加社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 | 1 | 学院分团委 | 相关材料 |
4、文体与科技创新类
课程内容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积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参加文化艺术竞赛 | 国际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20 | 校团委 |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团队参赛计分规则参照以上规则执行。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5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国家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15 | 校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省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5 | 校团委 | 同上 | |||
校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5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3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1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院级 | 获奖 | 1 | 学院团支部 | 同上 | ||
学生在校期间举办个人艺术作品展览或演出
| 全国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省级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市级 | 5 | 校团委 | 同上 | |||
校级 | 3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参加体育竞技比赛 | 国际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20 | 校团委 |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团队参赛计分规则参照以上规则执行。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5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国家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15 | 校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省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5 | 校团委 | 同上 | |||
校级 | 冠军、亚军、季军 | 5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3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1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课程内容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积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参加创新创业比赛 | A类竞赛,即由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文化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学科竞赛。 | 三等奖及以上 | 15 | 校团委 |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 团队参赛计分规则参照以上规则执行。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B类竞赛,即由教育部委托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学术团体主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由省级政府或者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 三等奖及以上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5 | 校团委 | 同上 | ||||||||||
C类竞赛,即由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等。 | 三等奖及以上 | 10 | 校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8 | 校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5 | 校团委 | 同上 | ||||||||||
D类竞赛指,即由学校组织的“挑战杯”、“创青春”等全国大赛校内选拔赛。 | 三等奖及以上 | 5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优胜奖 或单项奖 | 3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1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E类竞赛指由院级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 | 获奖者 | 2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参赛未获奖 | 1 | 学院分团委 | 同上 | ||||||||||
发表专著或论文 | 出版专著 | 20 | 校团委 | 期刊或专著复印件 | 所发表专著或论文应与所学专业相关 | ||||||||
在国际核心刊物 | 20 | 校团委 | |||||||||||
国际一般刊物 | 15 | 校团委 | |||||||||||
国内核心刊物 | 10 | 校团委 | |||||||||||
国内一般刊物 | 5 | 学院分团委 | |||||||||||
如有多位作者,则按排名依次递减2个积分/篇,最少计1个积分/篇。 | |||||||||||||
在校期间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 发明专利 | 20 | 学院分团委 | 专利证书 | |||||||||
实用新型 | 10 | 学院分团委 | 专利证书 | ||||||||||
外观设计 | 5 | 学院分团委 | 专利证书 | ||||||||||
如有多位获得者,则按排名依次递减1个积分/项,最少计1个积分/项。专利申请予以受理但未取得专利证书的积分按上述标准减半。 | |||||||||||||
获得科技成果奖项 | 国家级 | 一等奖 | 20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 | 10 | ||||||||||||
省级 | 一等奖 | 15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二等奖 | 10 | ||||||||||||
三等奖 | 8 | ||||||||||||
如同一奖项有多位获得者,则按排名依次递减1个积分/项,最少计3个积分/项。 | |||||||||||||
注:各类竞赛、专著、论文、专利、科技成果等项目仅对权属单位为淮南师范学院的认定积分。 | |||||||||||||
5、党团学经历与技能培训
课程内容 | 活动级别或获奖等级 | 积分 | 认定部门 | 认定方式 | 备注 | |
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 | 班干部、社团干部任职一年以上 | 5 | 校团委或学院分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校内部门学生助理任职一年以上 | 10 | 校团委或学院分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校院级组织主席团,省学联负责人任职一年以上 | 15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各种荣誉 |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 校级 | 5 | 学院分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省级、
| 10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国家级 | 15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所在班团(社团)组织获得省级表彰 | 当时负责人 | 10 | 校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其他骨干成员 | 5 | |||||
所在班团(社团)组织获得国家级表彰 | 当时负责人 | 20 | 学院分团委 | 证书或证明 | ||
其他骨干成员 | 10 | |||||
获得各类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 | 1 | 学院分团委 | 证书或证明 |